我市2013年度节能减碳责任目标顺利完成,定为超额完成等级.2013年,我市单位GDP能耗为0.7352吨标准煤/万元,比上年下降3.19%,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%,单位GDP电耗上升8.74%,已完成“十二五”节能目标时间进度74.3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