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对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、检查和管理,规范项目建设程序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。近日,省发改委、省卫生厅、省民政厅、省旅游局、省残联联合发文,要求对全省2011年至2013年以来的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项目进行检查督办。
检查情况汇总后将形成书面报告,对我市社会事业项目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予以通报。